湖北長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換屆選舉辦法

 

湖北長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換屆選舉辦法
時間:[2016年09月26日]  點擊數:3163

根據《工會法》和工會章程的規定,公司第五屆工會委員會任期即將屆滿,經總支委員會及本屆工會委員會研究決定進行換屆選舉工作,具體實施方法如下:

一、工會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根據工會選舉規定,應由本屆工會委員會和同級黨總支負責主持組織選舉工作,組長段衛昌,副組長方勝利,各分公司設有支部書記的支部書記為所在分公司選舉小組組長,沒有設支部書記的分公司經理為所在分公司選舉小組組長,選舉聯系員張金津。

二、工會委員會共7人,設主席1人,委員6人。任期三年,從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當選委員的條件:

1、熱愛公司,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執行公司制度。

2、熱心工會工作,有聯系群眾基礎,并有一定的群眾威信,誠心誠意為職工說話、辦事。

3、有一定的參政議事能力,能夠反映職工意見。

4、廉潔自律,為人正派,辦事公道。

5、身體健康,有一定文化素質。

四、選舉實施辦法:

1、委員名額分配:武漢分公司1人;光谷分公司1人;黃石分公司1人、黃岡分公司1人、英山分公司1人、總公司后勤2人。請各分公司按上述小組劃分進行選舉。

2、鑒于職工代表較為分散,不便于集中選舉,各分公司按分配的名額只負責本分公司應產生的工會委的選舉。選舉實行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

3、參加選舉實到職工代表應占應到會職工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進行投票選舉,否則無效。

4、選舉時,因個別職工代表確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參加投票選舉的,可事先向選舉小組請假,可以委托他人選舉,但應按規定填寫選舉委托書方可有效。交通不便之處可事前電話通知委托他人填寫委托書參加選舉。

5、得票超過到會選舉人數50%,得票多的當選為工會委員;得票相同的應重新投票選舉。

6、本屆各分公司工會小組組長原則由本次當選的工會委員兼任,為便于工會工作(活動)的組織和開展,建議各位職工代表是否選舉所在分公司經理(如果分公司經理當選為本屆職工代表)或后勤有一定工作組織能力的同志擔任工會委員。

7、每個選舉小組選舉出監票人、唱票人、記票人匯總后當場宣布票數,簽字生效封存,交至公司工會交檔案室存檔。

五、要求:

1、各小組長以認真負責精神,按要求組織好本次選舉工作。

2、時間安排:2016年9月27日—29日下午5點鐘前選舉結束,各小組并將選舉結果報公司工會。

3、工會主席由工會委選舉選舉時間另行通知。

4、其它未盡事宜,本屆工會委員會再作解答。

5、收回票數等于或少于發出的票,投票有效,收回票數高于發出票數投票無效,重新選舉。

6、投票以同意打√,反對打×,棄權畫0。

 

 

       湖北長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總支委員會

       工會委員會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