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關于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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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公司、武漢辦公室:

根據鄂人社考[2016]23號《關于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做好我公司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組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專業設置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客觀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客觀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客觀題)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主、客觀題混合)4個科目。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10個專業。

二、“考全科(四門)”報名條件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三、“增報專業”報考條件:

原“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不再單獨列項考試,并入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設置級別為“增報專業”,報考人員須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方可報考。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選擇“增報專業”報名參加考試:

     1、已通過考試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2、按照《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經原人事部、建設部批準,通過考核認定取得了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四、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新老考生界定:網報檔案庫只掛接成績有效年度的檔案信息。凡曾參加過2014、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被視為“老考生”,其它報考人員均被視為“新考生”,須重新審核報考條件。報考“增報專業”的考生均按“新考生”處理。

新報考人員和須重新審核報考條件的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打印《報名表》,經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同時提供:學歷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根據所選報名點到相應地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查手續(如選擇黃岡市英山縣報考點的新考生可聯系公司人事部,統一負責送審)。

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網上信息審核后,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未在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如發現報考信息有錯誤應按考試文件要求辦法及時修改修正。

 五、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7月23日9:00—8月7日16:00。

 六、費用:(61*3+70=253)

網上繳費確認時間2016年7月25日9:00—8月11日16:00。

《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3個科目收費標準為61元/人·科;《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收費標準為70元/人·科。

七、考試時間:2016年9月24日 ---2016年9月25日

 準考證下載時間:2016年9月16日9:00—9月25日14:00。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方可參加考試。

 八、詳情可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查詢。

注:

1、請各單位接此通知后復印放大并張貼到各工程項目部

  2、請及時和公司人事部門聯系

聯系人:呂瑛   0713-7067753   13697149159

 

                             湖北長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