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抓好春節前后各項工作的通知

 

集團公司下屬各單位:
    年關漸近,為歡度佳節,使全體員工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經公司研究決定,定于2018年2月9日(農歷臘月二十四)至2018年2月22日(農歷正月初七)放假,2018年2月23日(農歷正月初八)正常上班,現將春節前后的相關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節前員工工資獎金兌現、清收欠款和社會務工人員勞務費等發放工作。
   (一)公司員工的勞保、福利、獎勵、工會表示費和執業資格補助按人力資源部審核標準發放,員工所在區域公司必須在假前發放到員工手中,如有錯落,請及時與公司人力資源部聯系。
   (二)上述發放款中必須扣除員工在公司的欠款;經營承包負責人所經營項目的到期貸款、欠款必須在業主支付款中扣還。財務人員應嚴格執行公司制度,并做好協調解釋工作。
   (三)經營承包負責人要切實抓好項目部員工工資及勞務人員工資的兌現。
    1.沒有參加項目部承包的公司員工、試用員工的年度應發工資、月應發工資應在假前全部兌現。
    2.經營承包負責人應重視、關心下屬項目部員工,對困難員工應給予必要的借支。
    3.經營承包負責人必須做好各項目工資兌現的細致工作,確保項目部勞務分包人工費發放到勞務人員手中,防止出現各種糾紛。凡因工資未兌現、材料供應商貨款未按合同支付等引起糾紛,擾亂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損害公司信譽,對經營承包負責人給予1~10萬元的罰款。
    4.公司和區域公司后勤管理人員應深入一線積極協助項目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處理,因管理人員督促處理不力造成各類糾紛或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的,對各區域負責人和相關管理人員按月工資收入20%的掛鉤處罰。
    二、做好春節值班及后勤服務工作。
   (一)集團公司、區域公司及各項目部應分層抓好假期值班工作,由方勝利同志協同集團公司辦公室負責逐項督促落實。
  (二)由集團公司方勝利同志帶領兩個小組抓好春節服務工作:一組負責假期防火防盜、治安保衛工作;一組負責歡迎員工回家和節后歡送員工的各項服務工作。
   (三)各區域公司必須安排值班人,項目部自行安排值班人員并上報名單至各區域公司,標明姓名、部門、聯系方法,各區域公司請將統計名單于1月30日前上報公司辦公室。
   (四)假期值班、加班人員薪酬待遇:農歷三十和正月初一:外埠150元/天,英山100元/天;其它時間:外埠100元/天,英山80元/天。
    三、春節放假和收假的有關事項和要求。
   (一)集團公司、各區域公司兩級后勤員工必須全力服務一線經營,凡因工作需要(如:招投標、收付工程款等)須推遲放假的,應加班完成工作;集團公司辦公室抓好各地考勤監督,監督結果報人力資源部留存,凡不按規定提前放假、逾期上班的,按曠工處理,假期工資不予發放,另處以雙倍工資的罰款并通報批評。
   (二)請經營承包負責人將下屬項目部人員回家到達時間和節后上班出行時間提前告知集團公司辦公室,需要聯系交通車輛的,提前10天聯系,以便各部門做好人員接送服務工作。
    四、春節期間,樹立公司上下文明風尚,公司內部不提倡拜年活動。
    五、公司股東正月初六按時參加股東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