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工作要點

 

                                                                                                            2025年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工作要點
      以宜居湖北“四好”建設為統領,以“好房子”建設為突破口,推動建筑業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融合發展,提升建造能力與建造水平,供給更多高品質建筑產品,促進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打造“湖北建造”升級版。
      一、主要目標
      ——深化行業改革。推進工程組織實施方式、工程監理、工程造價、竣工驗收及市場主體轉型發展五項改革,為發展現代化建筑產業提供有力保障。
      ——加快發展智能建造。強化標準引領、科技賦能,實現“2214”目標。打造一批智能建造試點項目、試點企業,推廣自主可控BIM技術和智能建造裝備應用,打造供應鏈平臺,培育3個產業集群,促進智能建造集成發展。新建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50%。
     ——提升建筑產品品質。嚴格落實工程標準規范體系,強化施工過程監管和竣工驗收把關,建設更多“好房子”。持續推進“楚天杯”、魯班獎、國優獎創建。
     ——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狠抓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管理,到崗率達到90%以上。持續強化“楚智建”平臺建設,強力推進工地揚塵治理,落實嚴管重處要求,全力壓降一般事故、堅決防范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百億元產值亡人數控制在0.2以內。
     ——壯大產業實力。持續推進“個十百千萬”工程,進一步壯大市場主體。2025年全省建筑業產值增長5%,產業規模全國位次保四爭三,繼續保持中部第一。對外承包工程新簽合同額、完成營業額保持全國前列。
     二、重點任務
   (一)深化建筑行業改革
    1.推進工程組織實施方式改革。修訂《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實施辦法》,明確參建各方權責及所承擔風險。大力發展以設計牽頭的全過程工程咨詢,完善服務導則和工作清單,推廣應用合同范本,修訂招標示范文本,在政府投資項目或國有企業投資項目中積極推行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在武漢、襄陽、宜昌等地開展試點,探索在歷史文化建筑、特色建筑、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等項目中推行建筑師負責制。
    2.推進工程監理制度改革。根據住建部工程監理改革試點要求,引入保險制度,由工程監理企業為房屋保險提供工程項目風險管控服務;探索建立由注冊監理師牽頭的合伙制工程監理企業模式。
    3.推進工程造價制度改革。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進定額價和市場價接軌。完善國有資金投資工程造價數據庫,指導市州按照全省統一標準歸集工程造價數據,發布多層級造價指標指數。建立人材機價格市場機制,各市州每季度發布一次人工成本綜合指數,動態發布1000種常用建筑材料市場價格信息。
    4.推進竣工驗收制度改革。加強部門協作,優化“驗登合一”辦事流程,完善聯合驗收系統。全面落實《住宅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辦法》,工程竣工驗收前增加業主查驗環節,質量驗收監督時增加質量監督機構比對性復核環節。
    5.推進市場主體轉型發展。圍繞技術創新、產品創新、模式創新、服務創新,拓展、聯動產業鏈上下游,實施“投建營”一體化,推動建筑企業向數字化科技型企業轉型。
   (二)大力發展智能建造
       6.深化科技創新。一是堅持以需定創。以“用”為導向,聚焦市場主體需求和群眾關切,依托國家數字建造技術創新中心和國家重點實驗室、有關企業技術中心等平臺,圍繞工程軟件、智能裝備、“好房子”建設改造、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等創新方向,加強科研機構和企業聯合攻關,組織開展“揭榜掛帥”等活動。二是加強推廣應用。梳理建筑業現有科技成果,開展分類管理與評估,依托智能建造供應鏈,促進供需對接,擴大應用范圍。加強AI視頻監控、國產化BIM、建筑機器人等新技術、新平臺、新產品推廣應用。推動省級工法和建筑業10項新技術應用示范。三是實現“2214”目標。新增“高新科技企業”“專精特新企業”200家、建筑企業獲評省級以上科技進步獎勵20項、編制智能建造相關標準10項、支持建筑企業建成1個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和3個省級工程研究中心。
     7.強化標準引領。研究建立智能建造標準框架體系,組織省智能建造產業協作聯盟和有關市州、企業、協會開展《智能建造數據通用標準》等基礎共性標準、《BIM協同設計數據標準》《湖北省BIM基礎數據交換標準》等關鍵技術標準、《居住建筑智能建造導則》等專項應用標準編制。加強與部科技與產業化發展中心、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等部門或單位對接,推動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上升為行業標準、國家標準。
      8.加強BIM技術和智能建造裝備應用。一是強化BIM技術應用。印發實施BIM技術全流程應用指導意見,對設計、建設、驗收、數字化交付、運維等環節BIM技術應用要求及應用范圍進行明確。依托國家數字建造技術創新中心構建省工程建設管理BIM云平臺,推廣PLM、DDE、CDI等企業級平臺應用,實現“一模到底、無圖建造”。全省新建政府投資項目中,單體3萬㎡以上的公共建筑和項目投資1億元以上的市政基礎設施,使用BIM技術建模項目比例達到80%以上。二是強化智能建造裝備應用。在新開工總建筑面積5萬㎡以上的房建項目中,大力推廣應用智能施工電梯、無人塔吊等大型智能建造裝備。全面推廣應用鋼筋焊接和綁扎、巡檢、整平、運輸、鋪貼、墻板安裝、抹灰等施工機器人。
      9.推廣裝配式建筑。一是提升標準化水平。宣貫實施《湖北省住宅建筑模數化設計標準》,修訂完善《湖北省裝配式預制混凝土建筑標準化構件部品庫》《湖北省裝配式混凝土結構住宅主要構件尺寸指南》,編制《裝配式鋼結構建筑技術規程》,推動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標準化、系列化、產品化。二是拓展應用范圍。以大跨度公共建筑和工業建筑為重點,推廣裝配式鋼結構建筑;在古建修復和仿古建筑、風景園林等項目中推廣裝配式木結構建筑;在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原拆原建項目中推廣模塊化等裝配式建筑;在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推廣鋼箱梁、預制墩柱、檢查井、管片、箱涵等部品部件應用;將A級及以上裝配式建筑作為建設優質工程及高品質住宅等示范工程評選的優先條件;建立預制混凝土構件廠家星級制度。三是推廣裝配式裝修。研究制定裝配式裝修實施指引,推廣保溫裝飾一體板、整體衛浴、整體式廚衛和吊頂等裝配式裝修部品部件應用;以學校、酒店、醫院等公共建筑項目為重點,推動主體結構與裝配式裝修、機電設備等協同施工,實現“建裝同步”;宣貫落實《既有建筑裝配式裝修評價標準》,鼓勵在既有建筑改造和商品住房中應用裝配式裝修技術。
      10.大力推進試點示范。研究制定智能建造試點項目、試點企業認定辦法。按照“BIM平臺上的裝配式+機器人”建造模式開展項目試點,BIM技術、裝配式建筑為試點必選項,應用建筑機器人、智能施工電梯、無人塔吊、輕型造樓機等裝備不少于兩項。根據人員資金投入、軟硬件基礎能力、試點項目創建等情況遴選試點企業。武漢市培育智能建造試點項目不少于25個、企業不少于5家,襄陽、宜昌市試點項目各不少于5個、企業各不少于2家,其他市州試點項目1-2個、企業不少于1家。指導武漢、襄陽、宜昌等試點城市制定支持智能建造發展的業績認定、投標加分、監督管理等方面政策措施。
      11.培育智能建造產業生態。一是做強產業鏈。建立“鏈長+鏈主+鏈創”協同機制,完善以省住建廳為鏈長、龍頭企業為鏈主、國家數字建造技術創新中心和省智能建造產業協作聯盟為鏈創、若干央國企創新平臺為支撐的智能建造產業體系。重點支持中建三局中建智能建造產業園建設。以裝配式建筑、智能裝備、綠色建材、工程軟件等專業領域為重點,圍繞武漢都市圈、襄陽都市圈、宜荊荊都市圈培育3個智能建造產業集群。二是打造供應鏈。加快推進智能建造供應鏈平臺運營,圍繞智能建造全產業鏈,打通設計、生產、施工、運營等各環節,不斷強化“天、地、金、商”四網功能,匹配項目發布、人材機價格信息、試點示范、綠色建材認證等政府和部門資源,推動智能裝備、部品部件、咨詢服務、工程軟件、科技成果、專家人才等上鏈,促進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人才鏈融合發展。
     (三)提升建筑工程品質
      12.供給更多高品質建筑產品。一是提升工程設計品質。貫徹“適用、經濟、綠色、美觀”建筑方針和《關于促進全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研究出臺促進工程設計品質提升若干措施。落實《湖北省住宅建筑模數化設計導則》,推行基于模塊化的設計,將設計成果精準落實到生產和施工各環節。落實安全、舒適、綠色、智慧“好房子”要求,加強《高品質住宅技術標準》等宣貫培訓,引導企業嚴格執行質量管理系列制度和技術標準。強化施工圖審查監管,加大圖審質量調審和考評,提高審查質量水平。二是持續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全面落實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措施,抓好樓板墻體開裂、滲漏、樓板隔聲、外墻保溫等試點成果應用。積極推進以智能建造、裝配式建筑解決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進一步規范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制度。加強工程質量檢查抽查,壓實參建各方質量主體責任。三是嚴格落實“先驗房后收房”制度。制定“先驗房后收房”工作指南和業主驗房查驗要點,明確驗房發現問題的整改流程和責任。
      13.強化市政園林工程質量監管。一是落實監管責任。園林部門有專門機構監督的,要切實履行質量監管責任,沒有專門監督機構的,要將園林工程統一納入市政工程加強質量監管。二是強化全過程管控。全面執行園林設計標準規范,主管部門強化方案審查指導,圖審機構強化施工圖審查把關,加強設計源頭管理。研究制定市政園林工程質量監督指南,加強施工質量管理,強化竣工驗收監管。三是加強業務培訓和示范引領。開展以設計標準、施工工藝、質量控制等標準規范體系為重點的業務培訓,組織開展示范工程創建和現場觀摩活動。
     (四)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14.持續開展治本攻堅行動。一是提升本質安全能力。加強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實現“雙輪驅動”。通過強化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管理、完善信息化監管等制度創新,以及推進智能建造、裝配式建筑等技術創新,從事后處置向事前預警轉變,做到安全生產治標與治本相結合。二是加強危大工程管控。嚴格執行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2024版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緊盯危大工程和高危環節,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防范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三是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宣貫落實《建筑施工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標準》,嚴格落實安全日志、班前喊話、專職安全員佩戴檢查記錄儀上崗等制度。修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考評細則,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四是堅持嚴管重處。堅持開展飛行檢查,每月發布安全文明施工“紅黑榜”。堅持安全生產事故“一案四查”“三個一律”等制度,依法依規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15.加強關鍵崗位人員管理。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從業人員配備管理辦法,項目經理、項目總監不得隨意變更。堅持將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作為日常飛行檢查的重要內容,建立網上巡查抽查工作機制,嚴管重處不到崗行為。開展關鍵崗位人員到崗與人員“掛證”專項整治、資質動態核查聯動監管。
      16.加強信息化管理。進一步優化“楚智建”平臺,重點完善消防審驗、質量安全監督、智慧工地、實名制管理、注冊管理等模塊功能,構建市場與現場聯動、統一協同的智慧管理體系。全面運用關鍵崗位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電子證照比對,強化持證上崗。完善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加強危大工程、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智慧化監測預警,提升智慧監管水平。
      17.嚴格規范消防審驗工作。一是強化消防審驗管理。將消防審驗納入各級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的全過程監管,壓實監管責任。重點規范一般項目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進行備案的工作流程。開展住建部58號部令和省級配套文件的宣貫培訓,提升市、縣住建部門消防審驗從業人員業務能力。二是開展專項整治。開展消防審驗違法違規專項整治行動,建立排查、整改、督辦、銷號閉環工作機制,嚴厲打擊消防審驗手續不全和技術服務造假行為。持續開展住建領域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專項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等專項行動。
     (五)夯實行業發展基礎
     18.科學制定“十五五”規劃。全面總結評估建筑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推進落實情況,圍繞建筑業轉型升級、科技創新、智能建造、市場監管、質量安全開展課題研究,科學制定建筑業發展“十五五”規劃。
     19.大力培育市場主體。持續推進“個十百千萬”工程,積極支持各市州培育特級資質企業,力爭2-3個市州實現特級資質企業“破零”,百億級企業新增3家、達到34家,新增“四上”納統企業500家以上,培育專業承包企業1000家以上,智能建造供應鏈平臺上線企業1萬家以上。
     20.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一是培養行業領軍人才。開展首屆“湖北設計建造大師”遴選,積極推薦申報“全國勘察設計大師”。二是加強注冊師繼續教育。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聚焦智能建造、節能降碳等,開展標準規范宣貫。三是加快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建設。以行業協會、企業和湖北建院等為依托,打造建筑產業工人培育基地。聚焦智能裝備操作、裝配式建筑等,開展新型產業工人職業技能培訓。舉辦砌筑工、鋼筋工等傳統工種和建筑機器人操作員等新技術工種職業技能大賽,選拔培育一批“武狀元”,努力實現我省建筑領域“大國工匠”零的突破。開展企業自有工人和班組培養試點。
     21.加快推動建筑業“走出去”。一是拓展國內市場。充分發揮省外服務工作站作用,每半年組織省內企業赴“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開展對接推介活動。二是拓展國際市場。落實省直部門季度工作會商機制,加強與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對接,強化信息共享。建立建筑業“走出去”人才庫,用好“一帶一路”在建項目庫、投資項目庫。組織開展“湖北建筑企業走進中東”活動。舉辦中非創新合作發展論壇“湖北建造”專場活動。推動中小施工企業、綠色建材企業借“船”出海,實現協同發展。
     22.擦亮“湖北建造”品牌。支持武漢市申辦2025年全國智能建造工作現場會、智能建造產業發展論壇,指導省智能建造產業協作聯盟舉辦2025國際(湖北)智能建造產業博覽會。支持省勘察設計協會申辦全國第十四屆“創新杯”建筑信息模型(BIM)應用大賽。支持舉辦武漢市第八屆設計雙年展。組織開展“楚天杯”優質工程創建活動,爭創魯班獎、國優獎、詹天佑獎等國家級獎項。
   (六)提高建筑市場服務監管質效
     23.著力化解“接活難”“結賬難”。一是化解“接活難”。常態化開展服務企業活動。支持建筑企業獲取交通、水利、電力等行業資質,拓展業務范圍。持續組織建筑企業與地方政府、平臺公司、重點項目開展“三個對接”活動。落實“資格預審+評定分離”、信用評價等措施。加快建立全國統一大市場體系,打破地域壁壘和“內循環”,嚴厲查處以地域設限要求企業設立子公司問題。二是化解“結賬難”。要消化存量。進一步全面摸排建筑企業被拖欠工程款情況,推動住建部平臺拖欠線索及時化解。持續開展全省住建領域農民工欠薪治理行動,實現動態清零。要遏制增量。依托“楚智建”平臺,全面落實合同網簽制度,嚴格落實“合同網簽+支付擔保+過程結算+支付預警”工作機制,嚴防新增拖欠。完善工程結算制度,由造價咨詢公司出具統一編碼的工程價款結算報告,即可結算。
     24.持續深化專項整治。持續深化“三包一掛”、工程勘察設計、工程監理、質量檢測等建筑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和專業技術人員“掛證”專項治理,依法撤銷“掛證”人員注冊許可,處罰一批違規企業。開展建筑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淘汰一批劣質企業。綜合運用飛行檢查、典型案例曝光、信用懲戒等工作舉措,持續規范建筑市場。
     25.加強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修訂《湖北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試行)》,指導各地住建部門依法依規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規范信用評價結果應用。修訂《湖北省建筑業企業市場行為監督辦法(暫行)》,補充完善信用監管、飛行檢查、信息化監管等內容,并督導落實。
     26.大力加強質量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強化質量安全監管人員能力建設、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一是強學習。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精神、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提升安全生產監管能力。二是強培訓。定期開展監督機構和人員履責考核,強化層級管理、壓實管理責任。組織開展監督員實操培訓和崗位大練兵、技能大比武活動,提升履職能力。三是強現場。嚴格遵守現場執法工作流程,堅持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臺賬、督促整改銷號。對重大質量安全隱患,要立即責令停工,立即啟動整改,加強跟蹤復查,確保整改到位。四是強監管。強化安全生產監管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通過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增強質量安全監管人員的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和責任意識。